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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5-11-02 10:40

央视新闻记者: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宣传法、教育法和普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伟列表示,人口的法律责任确实是依法治国、教育法治的重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伟大的社会教育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是“软任务”,而是法律义务、“硬目标”。宣传法、教育法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体现。在总结“谁执法谁尊法”、“谁执政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法制宣传教育法对各主体履行法律复制责任作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安排了各方责任。一是将法律责任与国家机构普及相结合。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担负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必须按照“谁执法,必须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度,并明确法律法规的制定主体、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要求、要求、有关部门要围绕主要领域,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为主要群体。这些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和促进作用。二是明确了群众组织等其他主体传播的法律责任。法制宣传教育法规定,各组织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加强对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业管理法制化水平;媒体、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公共利益执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全民普法教育。离子。这些规定有利于推动形成各方合作、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三是加强对普及责任法制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主管部门,对未依法履行管理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发出执法提醒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同时,专门设立了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相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行为界限和法律后果,为规范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强化法律防范,强化责任落实,维护法律强制工作秩序。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明落实法律责任的“鼻子”,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配合、社会参与机制的普遍法律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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